网上投诉
根据《上海市信访条例》第十一条:“通过书信、电话、电子邮件提出信访事项的,提倡使用真实姓名、告知联系方式。……”即日起对不提供姓名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等信息的信访类电子邮件,我局将不再予以答复。
您的姓名
*
联系电话
Email
邮政编码
联系地址
标 题
*
内 容
*
copyright @2005 上海市闵行区环保局(2005-2006)
技术支持:
上海致尔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